这两天,有网友曝光一组照片,称四川某中学一名男老师当众让学生下跪,对其拳打脚踢扇耳光,并用电线抽打辱骂学生,女生也不能幸免。而且跪地学生前面还有一排学生靠墙站着,等待被老师体罚。目前,涉事教师已被停职。
有人说老师变态,也有人骂老师是教育界的败类,更有人说这样会给学生产生心理阴影,并从心理学角度巴拉巴拉解释了一大堆,我想说这位仁兄,不做公知你能死呀!说到底就是老师体罚了学生,严重点,无非就是让学生下跪,当众打骂,虽然有点“矫枉过正”,难道学生不听话就不该打吗?
翻翻近年新闻,“10岁男孩连踹亲妈五脚,旁边的奶奶拉都拉不住!只因妈妈阻止他玩手机。”“深圳一小区里的54辆私家车被刮花,监控调查发现这竟然是4名熊孩子把小区里的车当成了画板,据估计,赔偿费用超过15万元。”“因为嫌楼外施工的电钻声太吵,正在8楼屋内看动画片的小男孩,一气之下用小刀子将施工者下方的安全绳割断。”……不说了,大家觉得这样的“顽童”不该打吗?
目前教育存在不少问题,对学生不准惩戒、不能惩戒、不敢惩戒的无原则让步,造成了学生的自私自利、胆大妄为、不守规矩、不懂感恩、不思进取、不懂敬畏……可以肯定地说,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,是不尊重教育规律、顾此失彼的行为。
小时候,上学时父母经常对老师说的一句话就是“不听话就打他”,一个班,似乎没几个人是没挨过老师“打”的,但却没看到谁精神失常、郁郁寡欢。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篇课文提到“三味书屋”,回忆一下,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个博学而又极为严厉的人,在他的三味书屋的案头上,放有一把戒尺。鲁迅因给久病卧床的父亲抓药,拿着庸医给开的药方,为寻一味“十年陈米”的药引子上学迟到,被寿镜吾老先生用戒尺打了手掌,他用小刀在书桌上刻下一个“早”字,以此来警示自己,从此上学再未迟到过一次。
打骂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手段,通常来讲,打骂是指否定学生的不良行为,以引起学生不愉快的情感体验,使之在内疚、痛苦、悔恨中吸取教训,不再重犯。所以,我认为,对学生施教时,棍棒打骂不能少,但要讲究原则和把握度。
有一个原则必须遵守:罚必有法,罚不可辱,法必周知,法必有理。罚必有法:惩罚学生必然是依据某些不更改的原则;法必周知:学生知道这些原则;可以做成表贴在墙上;加减都申明,学生将来长大了甚至可以讨论法条有无道理、刑罚是否过重;法必有理:这些原则必须是符合社会规范和学生成长的——如不可抄袭、不可骂人、不可无故旷课等;罚不可辱:惩罚和人格侮辱区分开,不能一边刑罚一边辱骂学生人格。
正是因为有了正确的“棍棒教育”,“中国狼爸”萧百佑才说创造“一门三北大”的奇迹是靠打出来的。人不打难成才,所谓的心理疏导、与学生做朋友等话,听听就好,你要真信了,这教育工作也就没法干了!